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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摸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dghma 发布日期:2018-05-2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省直、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人才,以及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集成电路及芯片、空间网络信息安全、先进制造、新材料、环保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加大西部、东北地区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拓展引才视野,完善引才方式和程序,有效维护人才安全。加强统筹指导,促进全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国家“千人计划”
1.项目设置。主要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等。
2.申报条件及主要变化。申报人选基本条件详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主要变化包括:①“新闻传播学”纳入“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②“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③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青年项目;④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二)国家“万人计划”
1.项目设置。主要包括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6个项目。
2.申报条件及主要变化。申报人选基本条件详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主要变化包括:①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防军工类单列名额、单独评审;③“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④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限制调整为不超过40周岁,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⑤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万人计划”。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一)国家“千人计划”有关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项目:省属科研院所由省科技厅汇总,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汇总申报,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汇总,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由省卫计委汇总,省属金融机构由省金融办汇总,市属单位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汇总。以上各单位汇总审核后报省人才办。
2.创业人才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并将申报材料及核查报告(一市一份总报告即可)报省委组织部。
3.外国专家项目:省内单位(含中直驻粤单位)由省外专局汇总审核,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专局。
4.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由省文化厅组织申报汇总后,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同意后报文化部。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材料由省直单位或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单独报送至省委组织部。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此前已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报送方式与2017年一致。申报软件客户端、申报书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
(二)国家“万人计划”有关项目
申报推荐由有关平台部门会同中组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杰出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由中组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单独部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相关平台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党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计划,做好人才形势和需求分析,提高引才育才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各地各部门人才计划要把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纳入支持范围。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海外引才团组,避免大规模“组团”引才和“大呼隆”争抢人才,不得以单纯抬高价码等方式搞人才恶性竞争。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市党委组织部、各申报平台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统筹人员力量,深入园区、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充分发掘潜在的申报对象;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利用好平台载体,加强对人才申报工作的辅导、培训和服务。
(三)严格把关人选条件。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高校要特别把好师德师风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和育人水平高超。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引才操作规程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要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背景调查,防范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四)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须在7月13日前报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万人计划”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待各平台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田维玮020—87185572(“千人计划”)、胡文飞020—87185800(“万人计划”)。
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587443、5858744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
邮编:100815
3.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5888185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编:100045
4.国家“千人计划”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联系电话:010-62336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综合楼321
邮编:100083
5.国家“千人计划”企业平台
联系电话:010-63192456、63193704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人才处
邮编:100053
6.国家“千人计划”金融机构平台
联系电话:010-66199525、66194936、88091582(传)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7A13室
邮编:100034
7.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平台
联系电话:010-82326266、8233636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706室
邮编:100191
8.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940605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50341室
邮编:100873
9.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2328623、62326889、623293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会行政楼304室
邮编:100085
10.国家“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59882140、64294568-804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213室
邮编:100013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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